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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

發布日期:111-12-19

發布單位:航空警察局

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 公告:標售影響飛安物品1批公告事項
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  公告
主旨:公告標售影響飛安物品一批。
依據:民法第802條。
公告事項:
  一、本批標售之標的物採整批競標方式,品名、數量詳如附表(影響飛安物品拍賣清冊)。
  二、標售案號及底價金額:標售案號1120112,底價金額新臺幣3萬1,200元整。
  三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訂於111年1月12日(星期四)上午10時,在本分局3樓會議室開標。當天若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開標。
  四、投標方式:投標者請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,至本局官網自行下載列印或親自至本分局領取投標外標封、投標須知、委託書及投標單,並將外標封黏貼於信封袋上,將投標單及投標者個人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置於信封袋內予以密封,於投標截止日111年1月11日(星期三)17時前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局收發室(時間以收發室章戳為憑),或於開標當日開標時間前攜帶上揭文件至開標地點,逾時不予受理。聯繫電話:第四股02-87702659。
  五、本批標售標的物,投標人不需繳交押標金,並得於開標前洽本分局安排現場察看標的物。
  六、得標人應於開標日一次繳清全部價款。
  七、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,本分局應於3日內按現狀交付標的物,得標人須於交付後3日內將所有標的物搬離。
  八、因應防疫措施,開標當日進入本分局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。
  九、其他事項,詳見投標須知。
  十、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,以本分局公布欄張貼為準。

聯絡人:臺北分局第四股警務佐洪志杰
連絡電話:02-87702659
  • 聯絡人
    臺北分局第四股警務佐洪志杰
  • 聯絡電話
    02-87702659
相關附件:
  • 公告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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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臺北分局標售清冊
    • 臺北分局標售清冊
  • 外標封
    • 外標封
  • 投標單
    • 投標單
  • 投標須知
    • 投標須知
  • 委託書
    • 委託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