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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全球資訊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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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

發布日期:112-03-17

發布單位:航空警察局

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航空警察臂章徵選活動
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航空警察臂章徵選活動辦法

活動主題:
為塑造優質團隊,建立機關文化,推廣服務觀念,增進警民互動,本局公開向所屬同仁及社會大眾徵求航空警察臂章設計,歡迎各界踴躍參與。
活動宗旨:
航空警察臂章之設計請契合本局整體形象,並凸顯本局業務具有之「維護飛航安全」、「機場犯罪偵防」、 「提供便民服務」三大核心理念,表彰本局職司航空警察任務之專業形象,員警不眠不休落實各項警察勤務,以維護飛航安全及機場治安,並提供各項服務,便利旅客於入出境時順利平安通關,做為設計之主要概念。
主辦單位: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
參加資格:
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送件參加。
作品規格:
(一)應徵作品外形為盾形,以長九公分、寬七公分為範圍。
(二)應徵作品內須有可辨識之「航空警察」及「Aviation Police」字樣。
(三)每件作品須以平面數位方式創作,並以「彩色稿」繳交,作品需印製於A4紙張並裱貼八開黑色卡紙上,並須保持作品清潔完整,並附解析度300dpi之JPEG格式原始電子檔光碟1片。
(四)報名表上請說明設計理念、圖形、色彩意義及特色,以200字為限。
(五)作品及其他徵選文件,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、記號等,否則不予參加本活動,徵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
(六)每人以投稿1件作品為限。
徵選日期:
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
收件地點:
(一)設計作品連同填妥之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共三件,掛號郵寄至航空警察局,信封上註明「參加航空警察局航空警察臂章徵選活動」字樣。
(二)收件地址: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。
(三)收件單位:航空警察局行政科。
評選方式:
(一)初選:
參選作品將由本局所屬同仁投票,得票數前3名入圍,如第3名有2件作品以上同票,則同時入圍。
(二)決選:
主辦單位將依初選入圍作品之代表性、完整性、創意性及構圖特色等條件進行決選,並決定名次。
獎勵辦法:
(一)第一名:獎金新臺幣1萬元。
(二)第二名:獎金新臺幣5,000元。
(三)第三名:獎金新臺幣3,000元。
(四)本局將擇期公布評選結果並公開頒獎;參選作品如未符本活動主題、宗旨及作品規格等標準,獎項得從缺;各類獎勵名額得視實際情形調整。
(五)凡入選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扣除稅金。
洽詢聯絡:
(一)聯絡人:航空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李建緯
(二)聯絡電話:(03)3982234
(三)傳真號碼:(03)3983136
(四)電子信箱:ctlys@apb.npa.gov.tw
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:
(一)凡參加作品均應具原創性,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作品,並不得抄襲、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。如有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、著作權或商標、服務標章、機關標誌者,取消資格,獲選成績無效,獎項應予追回,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徵選者應負完全之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(二)參選作品無論採用與否恕不退件。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須讓於航空警察局,全部授權航空警察局使用,並承諾放棄著作人格權。
(三)主辦單位對獲選作品保有修改權,創作者不得有異議。
(四)如遇作品規格或徵選資格不合,以致影響資格或評審結果,將不另行通知。
(五)徵選作品於郵寄時,請徵選者妥慎包裝,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,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,而影響評審成績,徵選者不得提出異議。
(六)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適時更改之,並請隨時注意活動之公告,以免影響參賽權益。
(七)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,並保有更換獎品或獎金分配及修改計畫之權利,相關異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。
(八)本活動相關訊息將公布於本局官方網站https://www.apb.npa.gov.tw/。
 
  • 聯絡人
    航空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李建緯
  • 聯絡電話
    (03)3982234
相關附件:
  • 航警臂章徵選活動辦法
    • 航警臂章徵選活動辦法
  • 航警臂章徵選報名表
    • 航警臂章徵選報名表
  • 航警臂章著作權授權同意書
    • 航警臂章著作權授權同意書